报送评审材料内容:
1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,中级一式两份,高级一式三份。
2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,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(单位盖章)。
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:
1、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
2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
3、职称外语考试有效合格证书或有效考试成绩,县以下(不含县)职称外语不作要求
4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
5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
6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件复印件
7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聘书复印件
8、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
9、现职称评审表原件
第二分册的装订顺序:
1、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、学术报告、成果证书、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
(包括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、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、成果鉴定书等)
2、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、论文、专(编)著(中级两篇以上,高级三篇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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